一、
農田土壤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① 導致嚴重的經(jīng)濟損失,農作物的污染、減產。
② 導致生物品質不斷下降。
③ 危害人體健康。
二、
土壤重金屬污染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重金屬在植物體內過量累積,影響植物生長代謝,導致農作物污染超標,品質不斷下降。例如,鎘對植物的根葉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當鎘超過一定濃度后對葉綠素具有破壞作用。
重金屬還能通過食物鏈及其他攝入途徑在人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巨大威脅。例如,汞進入人體后直接沉入肝臟,對大腦視力神經(jīng)破壞極大。
三、土壤生物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土壤生物污染會引起植物病害,造成農作物減產。土壤中的各種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蟲不僅可以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使人感染發(fā)病,還可直接通過皮膚接觸由土壤進入人體,危害人體健康。
四、土壤有機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土壤有機污染物毒性強危害性大,如多環(huán)芳烴是焦化類工業(yè)場地土壤中.常見的有機污染物,包括萘、蒽、菲、芘等150余種化合物,其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變性,且其毒性隨著苯環(huán)的增加而增加。目前已知的500多種致癌化合物中,有200多種是多環(huán)芳烴及其衍生物。
五、土壤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危害有哪些?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化學性質非常穩(wěn)定,在土壤中長期存留累積,嚴重影響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長發(fā)育。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后危害巨大,如影響神經(jīng)系統(tǒng)發(fā)育,造成注意力紊亂;對生殖系統(tǒng)產生危害,導致男性的睪丸癌、精子數(shù)降低、生殖功能異常、新生兒性別比例失調,導致女性乳腺癌、青春期提前;另外,還會增加癌癥發(fā)病率。
六、
土壤放射性污染對人體健康有什么影響?
放射性物質進入人體后,使受害者頭昏、疲乏無力、脫發(fā)、白細胞減少或增多,發(fā)生癌變等。此外,長壽命的放射性核素產生的α、β、γ射線,會使機體的一些組織細胞遭受破壞或變異。
七、廢棄農膜對土壤有哪些危害?
廢棄農膜會破壞耕作層的土壤結構,使土壤空隙減少,降低土壤的通氣性和透水性,使微生物和土壤動物的活力受到限制,同時不利于水分和營養(yǎng)物質在土壤中的傳輸,影響農作物對水分和營養(yǎng)物質的吸收,阻礙了農作物種子發(fā)芽、出苗和根系生長,造成農作物減產。
八、土壤污染的健康風險暴露途徑有哪些?
土壤污染的健康風險暴露途徑可分為直接和間接兩類。
當人們呼吸時,不小心吸入污染的土壤塵及土壤中的揮發(fā)性有機污染物;當人們接觸污染土壤時,污染物被皮膚吸收或通過誤食土壤的方式進入人體。這些都屬于直接途徑。
土壤污染物在植物體中積累,并通過食物鏈進入到人體內;農藥等有毒化學物質污染的土壤,經(jīng)過雨水的沖刷和攜帶,進入到飲用水體中,人們喝了這種水就會中毒。這些屬于間接途徑。
九、土壤農藥污染有哪些危害?
農作物從土壤中吸收農藥,在根、莖、葉、果實和種子中積累,通過食物、飼料危害人體和牲畜健康。此外,農藥在殺蟲、防病的同時,也使益蟲、益鳥和微生物遭到傷害,破壞生態(tài)系統(tǒng),使農作物遭受間接損失。
十、什么是污染場地土壤污染篩選值?
為進行污染場地篩查,而人為制定的一個(批)污染閾值,從而有利于初步判斷一塊場地是否可能存在污染。當污染物濃度低于篩選值時,化學物質在土壤環(huán)境中不會對人體與環(huán)境產生危害風險。當污染物濃度超過篩選值時,則該場地可能存在環(huán)境風險,需要進行調查和風險評估。
十一、什么是環(huán)境風險的可接受水平?
風險可接受水平是指環(huán)境風險受體對其可能遭受的損失和危害客觀上的接受能力或主觀上愿意接受的程度,即環(huán)境可接受風險水平蘊含兩層含義:一是環(huán)境風險受體(包括以人為客體的風險承受者和受風險影響的生態(tài)系統(tǒng))對風險所帶來危害客觀上的承受能力;二是人們作為風險的承受者對某種環(huán)境風險主觀的接受意愿。對于污染場地中的致癌污染物和非致癌污染物分別采用可接受致癌風險水平和非致癌效應可接受危害熵值來表征。
十二、土壤污染對食品安全有什么影響?
土壤污染直接影響食品原料的品質。環(huán)境中的污染物通過生態(tài)循環(huán).終都會進入土壤,對食品原料的生長、加工、食用等過程都有影響。污染的土壤生產出的農副產品進入食物鏈,.終進入人體,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十三、什么是風險管控?
對農用地而言,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換林還草,以及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qū)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確保農產品特別是糧食安全。
對建設用地而言,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對污染地塊設立標志和標識,采取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污染進一步擴散;劃定管控區(qū)域,限制人員進入,防止土壤擾動;通過用途管制,規(guī)避隨意開發(fā)帶來的風險。
十四、如何進行污染場地土壤的風險控制?
通過工程控制措施和制度控制措施進行污染場地土壤風險控制。
工程控制措施是通過不同形式的人工阻隔系統(tǒng),將污染物封存起來,或限制污染物遷移,或切斷曝露途徑。常用的工程控制措施包括水平覆蓋、底部防滲、固化/穩(wěn)定化和垂直阻隔墻幕等。
制度控制措施是采用行政許可、規(guī)劃等手段限制受體接觸污染場地或通過限制土地利用等方式,來控制污染場地的風險,措施包括:土地限制使用、發(fā)放通行證、禁止接近場地、發(fā)布信息公告等。
十五、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中的地塊采取什么管控措施?
(1)提出劃定隔離區(qū)域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2)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監(jiān)測;
(3)其他風險管控措施。
十六、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評審通過后,是否可以移出名錄?
根據(jù)《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條,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可以移出名錄。構成土壤污染風險有三要素:污染源、暴露途徑和受體(如人群),三者缺一不可。污染地塊的安全利用是指通過采取修復或者風險管控措施,使污染地塊對人體健康造成的風險處于可接受范圍之內。風險管控是采取各種措施,消滅或者降低風險發(fā)生時造成損害的程度,達到安全利用的目的,例如采取阻隔措施,切斷污染物的暴露途徑,人群接觸不到污染土壤,污染土壤對人的健康風險就會消除或降低。因此只有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才可以移出名錄。
十七、在風險管控地塊上進行施工建設,項目建設后如何進行跟蹤監(jiān)測和監(jiān)管?
根據(jù)《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
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試行)》(HJ25.5-2018)的規(guī)定,實施風險管控的地塊應提出后期環(huán)境監(jiān)管要求,一般包括長期環(huán)境監(jiān)測與制度控制。后期環(huán)境監(jiān)管要求參照HJ25.5-2018執(zhí)行。